无证酒驾报废车辆被天全县交警“识破”
无证酒后驾驶报废车辆的男子在回家途中跟别的车辆出现轻微刮碰,本来酒驾报废车辆应该“理亏”,但是没想到车主竟然放弃私了,竟然让交警来协调事故,这真是“胆大包天”,交警可是不会惯着你的,近日,民警在协调处理一起轻微擦挂交通事故时,发现当事一方陶某言辞闪烁,无法出示有效驾驶证件,且身上带有一股酒味,他所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也未悬挂正式号牌,疑似酒后驾驶报废车辆上路。
民警随即将双方带回进一步调查。经查,陶某并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所驾驶的车辆系报废车辆,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后,发现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3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陶某对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饮酒后驾驶已达报废车辆标准的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天全警方已依法对陶某处以了行政拘留5日、罚款3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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