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汽车解体厂带您了解汽车方面最新新闻;汽车零部件|回用件交易模式的研究
回用件是机动车拆解后,可再利用的零部件。2001年国务院颁布的307号令《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节选):“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必须拆解回收的报废汽车;拆解的'五大总成'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拆解的其他零配件能够继续使用的,可以出售,但必须标明'报废汽车回用件'”。
政策上,回用件可进入市场销售;前提是标注“报废汽车回用件”。也就是说,回用件交易自2001年以来,至少已走过了15个年头。在现今科技大数据交易时代,我们将回用件交易,一起归纳下面几个模式,以供参考:
一、无价值型1.0模式:2010年前,一般要报废的车,有价值的配件已拆光或被替换,进入拆车厂后回用件几乎无价值。加上这个时期报废的车极少,在汽配市场上,很难找到回用件的销售店。
二、小商型 2.0模式:拆车厂周边汽配店、汽修厂来现场购买回用件,要哪拆哪是最大特点。2015年前大部分拆车厂为本模式。
三、代理型3.0模式:拆车厂建立汽配仓储,通过线上互联网、线下汽配店代理的销售模式。2015年以来,报废车的增多和车残值的加大,拆车厂大多在选这种模式。
四、承包型3.1模式:个人或单位承包拆车厂仓库,代理收车;拆解后的回用件通过自己的渠道批发销售。
五、拆解承包型3.2模式:个人或单位采购拆解工具,组成拆卸队伍;定期承包拆车厂的整车拆解,回用件通过专有渠道批发销售。
六、拆零报废型3.3模式:个人或单位,将报废车有价值零部件替换,再申报报废车;所获得的回用件再销售。
七、大数据4.0模式:通过网上ERP(交易)系统,将众多拆车厂的整车(整拆件)、仓储配件等资源汇集到一起;通过大数据,提供交易信息对称、回用件库存分析等,引导拆车厂判断报废车的残值和配件收仓。
八、再制造融合5.0模式:大数据与再制造企业对接,让刚进拆车厂的车,零部件已被预定,将使得回用件价值最大化。
九、物流仓储6.0模式:以(省级)区域为中心,设立回用件物流仓;建立售后服务、价格体系,实现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畅通。
汽车零部件
总的说来,目前回用件在无质量标准、无指导价和无统一售后体系,交易模式也千变万化。本文探讨的交易模式,主要指(拆车厂)回用件以最简单便捷方式的交易模式。
网络数据显示,2016年是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面临经营困难与发展机遇并存的一年,预计报废汽车回收量可达到280万辆。到2020年,国内需拆解汽车500-1000万台,回用件的销售将面临同质化竞争,同时拆车市场的放开,回用件销售也可能影响到收车(残值)的价格竞争;毫无疑问抢占信息对称资源、讲质量信誉,回用件快速转化为资金的拆车厂,将是业界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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