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报废车辆,拿命做斗争
本来驾驶报废车辆就是违法行为,周村区的杜某某却还醉酒后驾驶报废车辆上路。日前,杜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
4月6日20时30分许,周村区北郊镇的杜某某驾驶报废车辆沿城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油坊街路口时,被执勤民警例行检查。此时的杜某某满身酒气,且无法提供有效证件。
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后,检测值为156mg/100ml,杜某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经血样检测,杜某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73.4mg/100ml,确认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询,且他驾驶的报废车辆2010年已经达到报废期。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杜某某因醉酒后驾驶报废车辆的违法行为被处以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因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带驾驶证、未带行驶证、合并处以罚款650元的处罚。6月13日,杜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
北京汽车解体厂在这里也告诫各位车主,车辆到了报废期限车子的性能也就大大减退了,望各位车主谨慎。
北京汽车报废解体厂,车辆拆解,汽车报废,报废车辆专线;010-56019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