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报废手续办理流程是什么?
机动车报废手续办理流程是:1、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2、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3、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4、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5、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
对于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根据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是不能办理注销登记的:(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二)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三)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四)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五)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